我精神未定的坐在急救室的門外,駭人的血液染遍了我整件衣服。
我的手發抖著不敢相信前一刻所發生的事。天殺的,天殺的到底是誰麼畜生對一個八歲的小男孩出手。
急診室的門被打開,我幾乎是跳起來抓住醫生,「醫生,我姪子他…我姪子他…」
該死的舌頭打什麼結,該死的。
「孩子我們救回來了。」
聽到這消息,我懸在半空中的心瞬間落地了。
「但是,小孩是注定要失明了。
先生真的不是我要說,但請你冷靜的聽我說完,我相信警方那裡已經有動作了所以當你聽完我接下來說的事情,請你千萬不要做什麼傻事。」
「你廢話這麼多做什麼,說。」
「你的小孩沒有眼珠子。
你聽得懂我說的嗎,你的小孩他是活生生的被挖掉眼珠子的。」
我當場被這消息震住,我好像被人狠狠的摑了一巴掌,火辣辣的疼深深的烙印在我心裡。
天殺的,是真的。
我猜想的是真的!
看到翔翔流血的地方是出自於雙眼,我還自我安慰的說只是不小心傷到,不會…不會…
「先生請你一定要冷靜下來。我知道這很難接受但請你一定要冷靜…」
之後醫生說什麼,我根本聽不見。
我的姪子,我弟弟的兒子,從此之後就失明了,而原因是被人活生生的挖掉眼珠子!!!!
我憤怒的說不出話,雙手因怒氣整個爆青筋。
畜生!怎麼會有這樣的畜生!
我要宰了他。
我要把陳冠翔承受的痛苦都還回去,不,我要加倍,兩倍不夠就四倍,四倍不夠就八倍。
我一定要還回去。
隔天一早,我一打開新聞就是陳冠翔的報導。
我冷哼了一聲,坐下來開始削蘋果心裡盤算之後的事情。
睡了一個小時,我的精神好了不少也沒這麼被怒氣牽著鼻子走,但是卻沒有消。
交給警察?
罷了,警察偵查的速度我也不是不清楚,靠他們,傷害翔翔的人永遠不會得到應有的制裁,即使是無期徒刑對我而言都是可笑的。
不是沒想過有這種販賣器官的組織,但是我萬萬也沒想到居然會被我遇到,而且居然還對我的姪子,一個才八歲的小孩動手。
我不是白也不是黑。
敢動我的家人就要付出代價,不要以為警察奈何不了你就可以為所欲為。
風水輪流轉,世界上沒有一定。
我勾起嘴角,拿出手機。
嘟聲後想起了一個慵懶的聲音。
「喂,是我。」瞇起了眼睛,我盯著電視上被調出來的監視器畫面以及播報人員。
「我要你還欠我的人情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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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所以說,你要我幫你這件事?」
「怎麼,有困難嗎?」
「也不會,只是這件是有點大條,怎麼會偏偏發生在你身上。」
「發生在我身上?我寧願他發生在我身上!」我拍桌子忍不住大吼。
「他媽的畜生,居然對這麼小的孩子出手根本泯滅人性,陳冠翔已經失去了父母,為什麼還要讓他受這種罪。」
「好好好,我懂了。我去辦,我現在就打電話交代。」
見對方有動作後我又打開電視,看到了翔翔的案子終於有所進展了。
翔翔的眼珠子在五百公尺外的地方被找到,但是視網膜已經被摘掉,這動機不是清楚可見嗎。
「看什麼看,再看我就給你得寸進尺。」發現對方居然盯著我,脾氣火爆的我自然就罵回去。
「已經交代下去了啦,拜託,事又不是我做的不要對我這麼兇啦。」對方很沒規矩的癱在沙發上。
「我問你,陳冠翔當初為什麼會在外頭。」
「因為要等我,他說想下去樓下等叔叔買飲料回來所以在公園裡等我。」我痛苦的閉上眼睛。
或許從一開始就是我的錯,我不應該留下翔翔一個人,這樣今天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。
「吳諾,這是我第一次這麼害怕,這麼憤怒。」
「看得出來。」吳諾點頭,剛進門就差點被那眼神殺死,就算是見識過大風大浪的他還是被嚇住了。
「我不會原諒的,絕對不會。」我要他們也嚐嚐那滋味,一定。
十天之後,吳諾帶來了消息。
「嘿,真的不是我要說,這次事情有點棘手你確定真的要這樣做嗎?」吳諾放下手中的杯子有點擔心看著我。
已經過了十天,原本還可以看得出我十分憤怒但是現在我卻平靜的像一灘死水。
見我面無表情吳諾開始有種低冷汗的感覺。
「我知道了,你這次完蛋了,如果我完成換你欠我。」這次真的是玩大的啊。
「三天後,晚上十二點在老地方見。」
吳諾留下這一句承諾,就離開我家。
當天下午,我又來到醫院。
我的姪子臉色蒼白的睡在病床上,臉上纏上的繃帶諷刺的扎進我眼睛。
翔翔,三天,只要給我三天的時間。
叔叔保證不會做傻事,但是壞人要有壞人下場,叔叔知道分寸。
坐在病床旁的我難得溫柔一次,輕輕的撫摸著小孩特有的柔軟頭髮。
翔翔,叔叔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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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後,吳諾果真為我帶來犯人。
坐在椅子上,我面無表情的盯著眼前在蠕動的肉塊。
翔翔就是因為這種人,翔翔就是因為這種人…
「欸,先說好啊,等你消氣之後我會送到警犬那裡的,如果看你要動手我可是會阻止的喔。」或許是見到我眼神,吳諾不放心的多補充說道。
「我知道我自己在幹嘛,我家裡還有孩子在等我。」白了一眼旁邊的人,我又將注意力轉到前方。
看著犯人臉被打到變形的樣子絲毫沒有讓我感到痛快,因為這只是皮肉痛而已。
跟陳冠翔心裡的痛外加身體的痛比起來根本不足掛齒。
厭惡的聽著求饒聲,我不屑的冷眼。
「現在才來求饒…已經太晚了。」
當初翔翔求饒時你們為什麼不聽,當他哭泣時你們為什麼不要停手,為了那些藍色紙張,陳冠翔就要這樣被你們作賤嗎。
一個手無寸鐵的沒有任何反擊能力的小孩子,就可以這樣被你們隨意宰割嗎。
憑仗著背後的台子,就以為警察動不到你們嗎。
你們錯了。
你們錯就錯在千不該萬不該就是不該動我的家人。
我陳鴻文從來就不是一個任人魚肉的人,相反的,我會反擊而且是比原本的還要還以幾十倍。
「現在才來求饒…說什麼都已經太晚了。」
作者的話
看到這則新聞我的震驚實在不小
然後緊接著的是憤怒
憤怒什麼?
我也不知道
只知道明明這是一件天理不容的事
但是卻束手無策
留下一個破碎的家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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